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动车以其轻捷、方便、节能、环保的特点在国内市场深受欢迎,其发展的速度更是迅速,从开始的自行车加电机到现在的豪华摩托车型电动车,但于此对比的是电动车的行业标准,据了解,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于1999年,十年过去,而新的行业标准却迟迟未推出,这使的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混乱,各个厂家各显其能,纷纷推出自己的超标车、豪华型,而管理部门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使得撤销了原有的28个电动车便民上牌点,同时,对需要上牌的电动车进行“称重量,测速度”,电动车产业发展遭遇政策瓶颈。
“造成这场标准之争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滞后与企业利益间的矛盾。”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中国经济报告课题组秘书长张诗雨说。目前,我国轻型电动车行业只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轮椅车》两个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架及前叉”是判断电动车是否合格的否决项目,即一项不合格即可判整车不合格;而在包括“整车重量”在内的18个“重要项目”中,只要15项达到标准要求,13项“一般项目”中9项达到标准,而且三项“否决项目”都合格,整车即可判为合格。 许多城市也是按照该方面标准的要求授予了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权。但是标准的滞后导致轻型电动车产品技术上归类不清,其他类型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的轻型电动车也无法获得上路权,其中规定的电动车整车重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内,但这项标准据称已经严重不适应行业的发展。
一个行业标准的诞生不仅靠行业中的先锋企业带领制定,更需要管理部门有科学的分析能力,还必须要有发展的眼光进行规划和整理能力,以发展的眼光看,电动车还因包括电动汽车。现在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制定无疑在为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在探索铺路,电动车标准越早出来,越以发展的眼光制定,越对电动汽车的产业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