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锂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浙江)宣贯会顺利召开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于5月20日在浙江杭州组织召开了第三场宣贯会。
电子标准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中心副主任何鹏林代表会议组织方、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生物医药产业处) 处长陆夏峰、数字经济处三级调研员楼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持,陆夏峰处长代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锂电池生产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骨干企业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表态发言。浙江省各市经信局、电动自行车企业、锂电池企业约150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生物医药产业处) 处长 陆夏峰
宣贯会由电子标准院的何鹏林、祁麟重点围绕工信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同时针对正式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宣贯。
电子标准院安全中心副主任 何鹏林
电子标准院安全中心 祁麟
第一场京津冀主产区宣贯会于5月14日在天津成功召开,第二场于5月17日在江苏无锡顺利召开,接下来定于5月24日在广东东莞组织召开第四场宣贯会,5月28日在广西贵港组织召开第五场宣贯会。欢迎电动自行车企业、锂电池企业积极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