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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电动自行车“提速”得悠着点

2006/4/19 三江晚报 阅读:5555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特有的方便性越来越受到市民的欢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可“提速”二字背后,也显现出令人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在长安路中段,大约有七八家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商铺。几乎每款电动自行车的时速都在40公里以上,价位在1500~3000元不等。一名销售员说,车速慢的电动车不好卖,消费者都会选择车速快一些的电动自行车。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额定时速有“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限定。

车管部门曾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发放自行车牌照。随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的规定取消。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的加快,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也不满足于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的现象屡见不鲜,且驾驶者大多不戴头盔。

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每年都有因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现在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重,特别是轻骑化的电动自行车,重量普遍在30~50公斤左右,行驶时的惯性也相应加大,但是目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的刹车方式还和普通自行车相同,在高速行驶时,存在安全隐患。

面对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用户,交巡警部门提醒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一味追求速度快,不要自行拔掉控速管、改变或调高行车速度。同时,交巡警部门表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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