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同事的电动自行车据为己有,男子竟想将电动车从浙江金华推着步行回萍乡老家。路过鹰潭时,男子吴某被警方查获。
经审讯,吴某之前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某锁厂打工。10月21日中午,吴某向同事邵某借用了一辆蓝色电动车外出办事。办事途中,吴某打电话回家得知,妻子和父母正在闹矛盾,吴某遂决定将邵某的电动车据为己有。半小时后,吴某骑车到金华时,电动车没电了,害怕暴露的吴某不敢给车充电,便决定推着电动车步行回萍乡。10月26日凌晨,吴某在经过鹰潭市工业园区时,被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