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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工党呼吁:电动自行车上牌应做到便民利民

2007/11/21 人民政协报 阅读:3358

电动自行车从1999年进入安徽市场,截至目前,市场保有量在200万辆左右。过去,对电动自行车一直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等。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此,农工党安徽省委呼吁:电动自行车上牌应做到便民利民。

《规定》指出:对5月1日前售出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准予上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60日内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由于《规定》推迟半年执行,5月1日~11月1日,全省已售出至少50万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花数千元购买的合格车辆,如果上不了牌又不能上路,很有可能会引发消费者的不满。

截至10月下旬,全省各市、县、乡镇约5千户销售商存有25万辆左右符合国家标准的库存车辆,相关部门公布自11月1日起上牌,给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由于在此期间内购买的电动车辆无法办理上牌手续,许多电动自行车销售厂商纷纷出现滞销的状况。

相关部门公布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没有上牌的不能行驶。就目前合肥市场而言,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合计市场保有量在30万辆左右,设立6个上牌点,在60天内上牌完毕,每天要完成5000辆上牌工作。可是现在每天办理上牌的不到300辆,照此速度,完成上牌工作需要两年时间。

针对上述问题,农工党安徽省委建议:对5月1日~11月1日之间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视同5月1日之前销售的,适当放宽要求,对凡有许可证并能证明属于自己的车辆,应予以上非机动车牌;对于商家库存问题,应给予他们1~3个月的缓冲期限,以便让他们自行处理,同时可以借鉴其它省市的办法经验,通过电动车行业协会确定存量,报有关部门核定,领取相应数量的牌照,一次性处理结束;建议在市区及人口聚居较多的社区多设几处电动车上牌点,以缓解上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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