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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盛行是“喜”?是“忧”?

2007/12/7 阅读:4122

城市街头越来越多的电动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已经成为道路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电动车的迅猛增长,特别是其超速现象的普遍存在也同时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电动车盛行的背后是喜还是忧?记者近日对电动车市场进行了一番探访。

骑电动车不用加油:方便实惠

王女士一家今年已经是买第5辆电动车了,他和老公俩人各骑一辆上下班,其余3辆都已被盗走了。虽然屡次被盗,可她一家人偏偏只钟爱骑电动车。王女士告诉记者,她选择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主要是因为它价格实惠,而且不用开老远的路去加油。

近期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电动车在我县出现了火爆的销售势头。在县城电动车商店最集中的城北东路和城北西路上,记者粗算了一下,在这条路的500米范围内,电动车销售商店居然开了10多家。记者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商店了解到,该店每天都能卖出三四辆电动车,销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10多辆。经销商们认为,电动车已经替代自行车成为市民日常交通工具的主力,今后的销售形势将会越来越好。

业内人士人分析,近期电动车销售火爆的重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不断上涨,增加了汽车、摩托车的运行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市民通过比较,自然会选择环保轻便、价格较低的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电动车便捷、快速的优势是成为老百姓购买主流的客观条件,就是在农村,电动车低廉的价格和不用燃油的特点,也深受人们欢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动车之所以受到市民青睐,原因有3。其一,方便舒适。尤其对女士和老年人来说,时速高于自行车,而且不用费力蹬踏,快捷舒适。其二,清洁安全。电动车既无废气排放,也无噪声烦扰。其三,成本相对较低。市场上的电动车售价大多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价位适中,除一次性购买成本外,电动车的日常开支是很低的。如果与驾驶摩托车每年需支付的保险、年检、汽油等各种费用相比,它的日常开支微乎其微。

正是由于电动自行车有这些优点,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选择代步工具时,将目光投向了它。

乱“提速”且不遵守交通规则:危险

近日,记者来到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当记者表示想买一款速度快点的电动车时,老板说:“我们店里所有电动车速度都能调,等车过了磨合期,你再过来,我们将里面的一个限速线取出来,一般速度都能达到30公里左右。”记者问如此高的车速行驶起来是否安全,老板信心十足:“放心好了,我们的车是电磁刹车,很灵的,不会出事的。”

然而据了解,即使如商家所说,该品牌电动车的刹车是电磁刹车,但这种刹车制动也是无法满足一般的电动车在高速行驶的安全需求的。记者在店内的产品宣传单上看到,“产品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达到国家标准”,这与卖家所说出入很大。记者向他提出质疑,对方一脸不屑地说:“那是国家要求的标准,实际上,哪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

记者接连询问了几家销售店,都表示可以取出限速线提高车速。在一些电动车商店里,业务人员几乎不介绍电动车有关限速的要求。记者发现其中一些商家在销售“高速”电动自行车时,有的甚至向顾客传授如何在助力车上“做手脚”,以实现高车速。一家电动车专营店销售人员说,一般轻便型的可达每小时20公里,踏板式的可以达到每小时40至50公里。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车速度快、行驶没声音、制动能力差,若驾驶不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人为追求速度,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将时速提高1倍甚至几倍。绝大部分电动车是按照每小时20公里的标准设计的,虽然通过更换部分配件的技术手段,可以把车的速度提高,但由于原车车架、安全设施并不能与之相匹配,在高速行驶中,极易出现车架“散架”等严重威胁驾驶者生命安全的问题。另外,改装后增大的动力与车重、制动能力不匹配,行驶中一旦加速,其他配置无法协调运行,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说,私改提速电动车对行人危害大,对驾驶者危害更大。

电动车市场的规范化:有待加强

市场发展较快,电动车市场如火如荼。目前,市场上的各类电动自行车品牌有100多种,品牌芜杂,但规模大、质量好的品牌却不多。部分产品的质量也十分堪忧,电动自行车由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车速统一标准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因素,导致质量缺乏保障,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电动车数量剧增的同时,其所反映出来的诸如交通、安全、环境等问题也引发了大家的共同关注。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大,其事故也呈上升趋势。据分析,此类事故是因为电动车车速过快、驾驶者思想麻痹、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所致。电动车驾驶者中,大多数人追求高速行驶而改装车辆,厂家也为了迎合这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而一味将车辆速度提高,加上绝大部分驾驶者原来都以骑自行车为主,驾驶技术不够熟练,安全意识不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容易出事故。

目前,县城涌现出这么多的电动车,不但给交通道路带来压力,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此外,电动车驾驶中,绝大部分人原来都以自行车代步,而且以女士、老人居多,在驾驶电动车之前没有接受过培训,驾驶技术不娴熟,安全意识不强。电动车出事的主要原因一是速度快,二是没声音,三是制动不好。交警部门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改装车是属违法行为,上路行驶是违章,一旦发现会给予车主处罚,甚至强制收缴车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首次将电动车明确归类于非机动车,结束了多年来模糊不清的电动车归属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在自行车道骑行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然而在城市街道头,电动车的速度普遍不止每小20公里,一些轻摩型电动车最高时速接近每小时40公里。这么快的车速在路上穿来穿去,对行人也是一种威胁,也给交警的管理带来困难。今年10月19日开始,我县开始对电动车进行上牌、备案登记,由于对电动车是否进行强制性上牌,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来约束,所以很多电动车车主没有主动给电动车上牌。怎样让电动车更规范,减少安全隐患还有待进一步的法制化,同时更需要骑车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温馨提醒: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的规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民众,在驾驶电动车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自觉地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得在车道上逆向行使;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使;行使中,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停放车辆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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