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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长”得相似引发误会

2007/12/11 阅读:4071

本报讯(记者覃柳欣)市民杜女士从超市购物出来,到指定停车点取车时,却被告之自己的电动车涉嫌赃货,被民警扣了下来。杜女士想,从正规渠道购买且有票据的电动车怎么会涉嫌赃货呢?这可让她摸不着头脑。昨日上午,市民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件郁闷事。

12月9日上午9时许,杜女士来到民族大道中段一家超市购物。与往常一样,她把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后,就进入超市购物。等她从超市出来取车时,却找不到自己的车了。此时,现场的民警告诉她,由于有市民举报她的电动车涉赃,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暂时将她的车扣了下来。

了解原因后,杜女士立即让丈夫在家寻找购车的发票。由于车子买了几年,杜女士的丈夫翻箱倒柜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发票。民警经过核实,证明电动车的确是杜女士的后,同意她把车取走。杜女士说,尽管车是取走了,但是打举报电话的胡女士却没有向她道歉,这让她很窝火。

对此,举报者胡女士解释说,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她也到超市购物。她在停放自行车时,发现旁边的一辆白色电动车很眼熟,和自己半年前丢失的那辆电动车的型号和特征十分相似,于是才拨打110求助。随后,民警也暂时把车扣了下来,让双方把各自购买电动车的凭据和发票拿来。经过现场核实后,发现是一场误会。事后,她也打电话向杜女士道歉,只是杜女士的丈夫不接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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