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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姣:获任“大法官”与WTO中国角色之变

2007/12/12 阅读:3173

11月27日,世贸组织(WTO)通过任命,63岁的中国律师张月姣成为该组织上诉机构的七名成员之一。这也是中国人首次担任世贸组织的这一重要职务。

从当被告到成功推荐“法官”、从规则的被动适应者到解释和制定者,中国在整个世贸体系中的角色正发生质的改变。

对于国际贸易争端问题,张月姣昨日在电话中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国应不断学习和适应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体系,通过法律和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出于保持公正和中立的考虑,她婉拒了本报的进一步采访要求——虽然要到明年6月才正式上任,这位WTO“大法官”却已提前进入角色。

经验丰富的“合格”世贸专家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研究员桑百川对本报记者表示,张月姣的获任意味着中国未来在世贸组织中将有更多的声音。他特别提到,鉴于多哈回合谈判已进入僵局,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上诉机构,将在整个世贸组织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然,也有专家认为,张月姣的获任不能仅仅从狭隘的利益角度来理解。“中国开始向世贸组织输送高级职位人才,表明开始深度参与并影响整个世贸组织的运行。中国不仅从世界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得了利益,而且开始承担责任和作出贡献。”资深WTO专家赵跃龙对本报记者表示。

赵跃龙是美国乔治敦大学特聘教授、世界银行政策顾问,也是有“世贸组织之父”之誉的乔治敦大学教授约翰·杰克逊的弟子。8月初,美国本土的1028位经济学家向美国国会联名请愿,要求抛弃可能针对中国的报复性贸易措施,赵跃龙就是受邀签名的经济学家之一。有趣的是,张月姣也曾在乔治敦大学学习法律并获得相关学位。

缺乏对WTO有专业细致研究的人才,是中国“入世”后遇到的难题之一。在数天前商务部的一个内部会议上,有官员就指出,当前国内研究WTO的人员大多过于宏观和战略,缺少对规则、机制及法律体系等的细致研究,真正的人才很缺,拥有实战经验的人才更少。

张月姣无疑是少数“合格”的人才之一。张月姣中学毕业后就前往法国留学,而流利的法语也是成为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成员的必要条件之一。回国后,张月姣先后任职于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外国投资委员会和当时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法司,参与了中国十余部对外贸易和外资法律的起草工作。

张月姣于1984~1997年在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期间,美国四度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和中国发生摩擦,甚至对中国发起了“特殊301调查”。张月姣等与时任外经贸部部长吴仪一起同美方“过招”,终将争端平息。

此外,张月姣还在亚洲开放银行、西非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都担任过高层职务。赵跃龙评价说,张月姣是少有的具备理论功底和实战经验的国际法和国家贸易专家,此次担任WTO上诉机构大法官正是对其能力的肯定。

在中国恢复世贸组织身份的关键谈判中,张月姣还作为中国谈判的法律顾问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参加了世贸组织乌拉圭谈判的最终谈判。

在此过程中,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姿态,也从熟悉和适应慢慢转向参与和发挥作用。迄今为止,中国已经有五位专家入选过WTO争端解决机构“指示性名单”,除张月姣外,还有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张玉卿、武汉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曾令良、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朱榄叶以及复旦大学教授董世忠等。

“但是中国参与世贸组织的深度仍然不够。”赵跃龙举例说,在多哈回合谈判过程中,美国和欧盟提出了一个有关气候排放的法案,对此中国由于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而巴西第二天就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意见,包括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以及自己的解决方案。因此赵跃龙认为,中国需要更深入更全面的人才,我们对世贸组织的规则还不够熟悉和了解,只有做好这一步才能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

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屡遭贸易摩擦和各种贸易壁垒,包括在反倾销调查中败诉。对此,赵跃龙认为,败诉的原因有时候是我们确实有与承诺不相符的地方,另外也与我们对世贸组织的规则不是很清楚有关。

中国的世贸角色飞跃

对于此次张月姣当选,赵跃龙认为,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获得了一个高层职位,而在于中国从此获得了规则的解释权和制定权。这种权利并不意味着中国将谋求私利,而是意味着中国具备了参与博弈规则的能力。

赵跃龙表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最重要的特点,是采取了法律和规则来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与过去的外交手段和贸易制裁手段相比是一个重大进步。从关贸总协定时代到世贸组织时代,贸易争端解决司法机制也由外交导向转变为规则导向。

据了解,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前两步是:在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发生后,首先在政府层面进行磋商;如果在60天之内无法通过磋商解决争端,起诉方就可请求设立专家组,WTO争端解决机构就会从指示性名单中选出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将对争端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和裁决意见。

由于世贸组织中的两个成员在签署入世协议时,无法顾及所有条款涉及的细节,因此在出现具体问题时,由于对条款理解不同,双方之间难免会发生争端。“这时候,就需要专家组成员在协议条文之外,结合经验和过去相关案例来评审。”赵跃龙说。

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对专家组作出的决议采取“反向一致”的表决机制,即专家组的决议自动通过,除非遭到与会成员的一致反对,包括起诉方。这种表决机制是对原来关贸总协定的正向一致的表决机制的修正,在“正向一致”机制下,只有所有的与会成员都同意,决议才能被通过,这导致了大部分决议很难通过,争端解决的效率低下。

“反向一致”表决机制的引入,导致大部分决议都会被大会通过,但是被诉方往往不同意决议结果。因此,贸易争端往往会走到第三步程序——“上诉”至上诉机构。上诉机构扮演的是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裁决者和最终解释者角色。

“就相当于一个终审法院,只不过没有叫法院的名字。”赵跃龙解释,上诉机构会对专家组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和裁决,产生争端的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上诉机构这个最终解释者和终极裁判的角色,要求“大法官”们必须拥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出现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细节冲突时,还必须能够结合过去的经验和相关案例来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

一个事实是,到目前为止,除了张月姣进入上诉机构外,其他四名曾进入指示性名单的中国专家中,只有张玉卿一次成为专家组成员。有关专家表示,这与中国入世不久、WTO其他成员对中国专家的信任度不够有关。

随着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争端解决机制和上诉机构在整个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而随着中国对WTO参与程度的加深,中国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具体案例中的话语权也日趋增加。据有关媒体报道,截至2006年底,中国已经有五名工作人员进入了WTO秘书处,比日本还多。此次张月姣的获任,无疑是这一趋势的又一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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