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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电动车有了“三包”标准

2007/12/13 阅读:4094

长江网讯  楚天金报(记者 朱媛媛) 武汉市的电动车有了统一的售后服务标准。昨天,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发布电动车售后“三包”试行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开始实施。

目前,随着电动车销量的逐年增长,其售后服务问题日益突出。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徐瑞泽介绍,由于此前一直没有统一的电动车售后“三包”规定出台,而各厂家的“三包”规定相互之间又有较大不同,导致消费者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此次出台的电动车“三包”试行办法借鉴了成都、云南、苏州等地经验,内容包括:销售商须提供有效购物发票和“三包”凭证,说明书和合格证;维修商须认真记录好故障及修理的的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且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应明码标价;生产厂家应保证在产品停产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等。此外,电动车各零部件的“三包”范围和时间也有统一规定,如充电器因无法正常工作保修一年等。

由于该试行办法是由行业协会发布,因此目前只能约束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据了解,该协会的会员单位达到138家,覆盖了武汉市80%以上的经营网点,消费者在挂有会员单位标牌的电动车网点购买电动车时,可按此试行办法享受“三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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