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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 也不能上路行驶

2006/5/8 广州日报 阅读:9580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4月30日,广州交警在荔湾广场就新条例的有关内容向市民释疑。交警部门再次明确表示,广州目前对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

将来可能明文禁止在市中心区行驶

不少咨询市民提出新政策是否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给予放宽的问题,对此广州交警明确表示,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

而据了解,在该条例实施之后,广州市政府部门很有可能明文正式限制电动自行车上牌及禁止在市中心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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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很好的出行工具,不明白有的地方政府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而我行我素地下禁,市民大众反感之极

原评论:
2020/4/24 13:18:15 0 0

电单车环保,为什么就不能上路?

原评论:
2017/8/27 21:44:38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