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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福建省推行自行车实名制

2008/1/2 海峡都市报 阅读:3704

 为了减少自行车被盗,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从2008年1月1日起,福建省将从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上,对自行车销售进行实名制。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赵肃歧介绍说,2007年3月到11月,我省开展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警方加大对无证电动车、自行车和可疑人员的查验力度,清查出一批来历不明的自行车,查获了一批由外来人员组成的盗销自行车犯罪团伙。

另外,福州市通过加强路面巡逻、外来人口管控、出租屋管理等手段,对新闻大厦周边、洋下桥头、金鸡山隧道口北端地下赃车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根除了该地带非法自行车交易“顽疾”,有效堵塞了赃车销售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每年丢失的自行车约有5万辆。2007年专项行动期间,福建省接到涉及自行车被盗案13260起,破获案件4050起,查处治安案件428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163人,查获犯罪团伙182个、成员1837人,收缴自行车27274辆,返还自行车11900辆,捣毁非法自行车销售窝点1515个。

据悉,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有十多个自行车生产厂家,他们将统一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或各地市县质监局商品条码办事部门申请注册企业代码。目前,自行车条码申办、刻制编码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阮友直,实习生:曾丽娅)

摘自:海峡都市报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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