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南京市人大代表耿祝芳亲手将她对南京燃油助力车的调研情况和发展建议交给《扬子晚报》记者,与此同时,她在当天也将此建议递交给了南京市人大议案组。
耿祝芳指出,南京在1996年以后就不再核发燃油助力车牌证,总体思想是对其采取限制、淘汰的政策。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由于对无牌车上路行驶没有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处罚条款,管理部门只能参照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对其罚款20元,处罚力度偏弱,加之又有正规渠道在销售燃油助力车,部分市民就抱着侥幸心理,仍购买助力车并上路行驶,也很少被扣罚,继而不少人仿效,以致发展到目前10万辆无牌燃油助力车上路的失控局面。
耿祝芳表示,出现如此状况,应该说相关管理部门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可现在一纸禁令,就将所有责任推到购车者身上,显然有失公允。
耿祝芳代表通过调查了解到,现在将燃油助力车作为市内交通工具的大都是工薪阶层,属中低收入人群。相对而言轿车的费用太高,摩托车要驾照且上牌费用也比较高,电动自行车则充电时间长、续行里程短、行驶速度慢,燃油助力车的优势不言自明。此外,南京目前的交通状况并不理想,开车出门经常遭遇拥堵,如果买了车,自己挨堵不算,也直接会给城市添堵。
为此,她在给南京市人大的建议中提出,相关部门当务之急就是应该为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燃油助力车办理临时通行证,并制定时间表分阶段实施淘汰并予以适当补贴。(陈 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