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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失主领回被盗自行车

2008/1/27 阅读:3520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朝阳警方将库存被盗自行车发放到丢车失主手中,一上午发还了200辆。据了解,今后凡是自行车被盗后报案的失主,有望领取一辆收缴的被盗自行车。

按照公安部的指导意见,公安部门所收缴的被盗自行车经过一段时间公示后,如果无人认领,将把这些自行车送给曾经丢失、有报案记录的失主。公安部提醒群众,在购买自行车后务必保管好发票,一旦自行车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出示发票。朝阳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发还的自行车大部分都是无主车,即无法找到原来失主的车,各派出所便根据报案记录通知了一些曾经丢过车的失主前来领车。治安支队的张文警官说,经过近一年的专项打击行动,目前朝阳区丢失自行车的警情已经大为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约六七成。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介绍,各区县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自行开展被盗自行车发还工作。自去年2月底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抓获作拘留以上处理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3708人,其中劳动教养229人,刑事拘留821人,治安拘留2658人,打掉团伙386个,捣毁窝点894个,收缴车辆19926辆,发还自行车1万多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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