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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

2008/1/28 市公安局 阅读:4201

 1月24日,我市召开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总结会,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匡兴华出席会议。市综治委副主任刘玉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德水及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检局等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高潮,把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特别是2007年4月以来,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连续组织开展了“利剑1号”、 “利剑2号”、“利剑3号”、“安全防范一条街”、“ 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集中打击整治统一行动”等多次专项行动,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和销赃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集中整顿了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自行车维修点,坚决取缔非法设立和自发形成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从根本上斩断被盗自行车的销赃渠道。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抓获涉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400余人,共破案近1300起;查获犯罪团伙40多个;捣毁非法销售窝点80多个;收缴自行车近千辆。各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多发态势。其中,因工作突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王新军和夏津县公安局民警程勇受到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表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平原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齐河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5个单位被授予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德州市委政法委宋言良及各有关单位的9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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