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黄以西向大会提交建议:尽快制定我省电动车管理办法。
建议提出,近年来,各类新型的交通工具不断出现,"轻摩化"电动车就是其中一种。但根据我国目前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轻摩化"电动车应属轻便两轮摩托车,而不属电动自行车范畴。这类车辆至今未上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广告",无法上牌。但是"轻摩化"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现象却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混乱。截至目前, 福建省仍然没有电动车管理办法,导致各地无法可依、无所适从。所以,应尽快出台我省电动车管理办法,将这些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福建省民进向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完善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
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地方法规,依法进行管理。制定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把电动车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加大宣传力度,珍惜生命安全,让驾车人充分认识到违规驾驶的危害性;根据相关法规,开展专项治理。建议公安、质检等有关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电动车生产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规定,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处罚行车违法行为;科学管理,组建非机动车通道网络。着力快速发展"非机动车专用道系统"是解决机非混行的重要途径。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可以使自行车、电动车交通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实现机非运行系统的分离,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拥堵,防止事故。(记者:黄世宏、方承)
信息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