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柳州市区3月10日起整治电动车行车秩序

2008/3/12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阅读:3816

 3月10日是柳州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行车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的首日,柳州四城区交警大队在辖区主要路口,对闯红灯、超员、不按规定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者现场所见,很多电动车驾驶员连最基本的交规都不遵守,被处罚后还颇觉“冤枉”。

柳州开始整治前,交警部门用了1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宣传。整治首日,交警部门很“温柔”,只对电动车闯红灯、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没有禁止电动车上路。

据悉,在10日的整治中,有500余人被处罚。交警部门总结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淡薄,所违反的交通法规如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等,大多属“交规ABC”,凡是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熟悉。但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常识,在电动车族中却是“盲区”,车手基本上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不懂得交规就“随大流”。

据交警部门介绍,按照原来的《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闯红灯、乘骑人数超过电动车座位设定数的、不按车道行驶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进行整治,3月1日至3月31日是宣传教育阶段。从4月1日起将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并持续3个月。等到整治有了一定的成效后,交警部门还将对超标电动车实施分步限行管理措施。

柳州交警部门重申:整治电动车行车秩序不仅必要,而且任务艰巨,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同时呼吁,电动车手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市民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车。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