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福建:电动车维权成难点 消费者购车要小心

2008/3/17 新华网福建频道 阅读:3638

 新华网福州3月15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日前表示,近年来,随着电动车市场的风靡,电动车申诉也随之增多,问题主要集中在电瓶无法充电或无法充满、电动车尺寸超标准、车速过快、刹车不灵等,消费者一定注意不要购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而电动车的维权却成了一大难点。

福建省工商局表示,目前电动车市场良莠不齐,电动车的保修承诺五花八门,《消法》中却没有电动车"三包"的相关规定,面对此类申诉无据可依,只能参照现行的自行车"三包"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处理,消费者普遍难以接受。一些消费者购买杂牌电动车,销售商没有开具有效发票,对于售后服务也只是口头承诺,出现消费纠纷时,销售商往往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而消费者又没有凭证,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此外,商家扩大宣传,造成诸多投诉。电动车最大问题是电瓶容量不足,而在销售和宣传过程中很多商家不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情况,造成很多投诉。一些不法商人无证无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旦出现纠纷就关门大吉,让消费者维权无门。

福建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超尺寸、超重量标准的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纳入消费范围;要注意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索取正规发票,厂家的有关保修和售后承诺,应在发票或保修单上写明;要购买质量可靠、返修率低、售后服务良好、信誉高的品牌。(完)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