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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选购电动自行车得留心电瓶陷阱

2008/4/19 阅读:5211

 

  近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热销,关于电动车电瓶问题的消费投诉日渐增多。12月26日,丹阳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留心电瓶上存在的欺诈陷阱。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关于电动自行车电瓶问题的投诉,已经成为丹阳市继手机投诉后的又一热点。新买的车没骑几天电瓶就经常没电,才使用了几个月电瓶就“寿终正寝”,是消费者投诉中常见的两种情况。丹阳市消委会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经销商为了多赚钱、省成本,在电瓶上动起了脑筋做起了手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有的经销商以维修备用电瓶冒充新的卖给消费者;有的把低价回收来的废旧电瓶更新组装后假冒新的进行销售;还有的则将小容量的电瓶安装在大功率的电动车上销售,如此“小马拉大车”不仅使得消费者经常达不到驱车里程,而且还影响了电瓶及电动车的使用寿命。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除了要对电动车及电瓶进行妥善维护,在选购电动车及电瓶时更要留个心眼,看清楚电瓶的生产日期,尽量选购生产日期较近的电瓶;不能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的购买标准,应选择性能稳定的品牌电瓶;电池的容量和电机的功率大小要相匹配;尽可能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电动车或电瓶,并索取正式发票和售后服务卡等相关凭证,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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