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解放日报》经济新闻•广告(第9版)栏目里报道了“电动车蓄电池虚标严重”的信息。
上海市质监局于12日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上海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差,主要问题为企业虚标电池的额定容量。
据悉,本次抽查的23种产品,合格18种,抽样合格率为78.3%。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为放电时间低于标称时间,被曝光的产品包括:江西京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京球”电动车用亚胶体高容量铅酸蓄电池、黄山市王马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赛力特”上海杰宝大王电动车专用电池、千里猫皇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三斯”上海三斯电动车专用电池、江苏正通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正通电池”电动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海宁市和谐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大”电动助力车蓄电池。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