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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动车还挑与自家同一品牌的

2008/5/23 南通日报 阅读:4292

机关算尽,没想到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8日,偷窃一辆与自家车同一品牌、同一款式的电动车后,企图以自己购车真发票蒙混过关的一对贵州籍夫妇,被警方依法查处。

据了解,前几天,通州市川港移动公司员工宋小姐向警方报案:“有一名外地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来店内给手机充值。我发现她所骑电动车与我放在店门口失窃的电动助力车品牌、款式一样,嫌疑很大!”

接警后,川港派出所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调查中,外地女子称这辆车是她老公所购,并打电话叫其夫作证。女子之夫孙某过来后,理直气壮地说车子是去年他在川港镇买的,而且还拿出面额为2100元的购车发票,要民警查清真相并还其清白。

然而,民警仔细察看后,发现嫌疑车电门锁有被撬换的痕迹,失主宋小姐用钥匙能顺利打开嫌疑车上的报警控制器和后备工具箱锁。再到电动车销售店核查,店老板回忆:这两辆车虽同为一个品牌、一种款式,但嫌疑人孙某所购那辆系乳白色,而失主宋某这辆却是银灰色。

在种种漏洞面前,这对贵州籍来通打工的夫妇,终于向民警交待偷车后企图用购车发票蒙混过关的犯罪事实。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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