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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6月10日起电动车停放一次缴4毛钱

2008/6/10 扬州日报 阅读:7109

从本月10日起,扬州市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具体为:自行车0.2元/次、电动自行车0.4元/次、摩托车0.5元/次、非机动三轮车(电动、人力三轮车)0.6元/次,22时以后停车按以上标准加倍收费。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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