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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违禁产品”电动车纠纷投诉无门

2008/8/27 东快网 阅读:4224

福州有多少电动车?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不过早在2003年福州出台允许电动自行车限时报牌的有关规定,仅一两个月,福州市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就超10万辆。一位品牌电动车销售商告诉记者,现在的电动车销售绝对比以前火,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的数量可以翻几番了。2008年福州市机动车数量突破80万辆, 一位业内人士推测,全市电动车至少也有这个数。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使用电动车的人如此之多,可是由于电动车被列入“违禁产品”名单,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

既然让售 怎么是违禁产品

消费者>>

既然让售 怎么是违禁产品

“承诺保修期2年,可是还不到8个月就不给保修了,向12315投诉,对方说电动车是违禁产品不予受理。”近日,林先生向本报谈起自己的遭遇一腔委屈。

去年12月17日,林先生买了一辆“心艺”电动车。8月初林先生上班时,路面震动了一下,电机外壳破裂,他要求“心艺”经销商给予保修,“心艺”称车子是人为受损,不予保修。林先生认为,自己在城区上班,路况不会太坏,导致电机外壳破裂肯定是质量问题,遂向12315投诉。然而,12315工作人员答复说,电动车是违禁产品,按规定不予受理。

对此,林先生表示不解:“为什么说是违禁产品?如果是违禁产品干吗还让销售,而不是直接取缔?老百姓的利益怎么保障?”

只是地方法规 不能取缔商家

工商部门>>

只是地方法规 不能取缔商家

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有关电动车的投诉就有329起,其中有关质量问题的55起,其他的多为举报电动车销售的。在处理结果中,被举报的电动车店大多数被责令整改。

福州市12315指挥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福州市的有关规定中,购买和销售电动车是禁止的,购买电动车属于违规行为,因此,目前工商部门一般不受理购买电动车引发的消费纠纷。

就林先生质疑的“违禁产品为啥不取缔”的问题,一位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相关法规并没有规定禁止销售电动车,禁售电动车只是福州市的地方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应。对于有营业执照并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防伪合格证书及质监编码防伪的电动车销售店,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工商部门并不能依法取缔。

一位销售电动车的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销售店申请的营业执照多是销售摩托车的。“一般有这个营业执照,销售的电动车又是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就不会将我们取缔,最多只是要求整改一下。”

提醒

售后承诺

应白纸黑字写明

“目前,电动车消费者维权难有几个主要原因。首先,目前《消法》中没有电动车‘三包’的相关规定,消委会工作人员只能参照现行的自行车‘三包’有关规定进行调解,这让消费者普遍难以接受。”消协的一位人士表示, “其次,一些电动车销售商不开具有效发票,对售后服务也只是口头承诺。此外,不少商家在销售和宣传过程中不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如某电动车说明书上称其里程可达100公里,时速达40-50公里/小时,但消费者使用时却达不到说明书上的指标。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最快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

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索取正规发票。厂家的有关保修和售后承诺,应要求其在发票或保修单上写明。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质量可靠、返修率低、售后服务良好、信誉高的电动车,并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利于自己维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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