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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管部门:套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别买

2008/9/4 人民网·天津视窗 阅读:5394

新学期开学,方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学生首选的代步工具。可是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时一定不要购买套牌车、不能上牌的超标车和燃油助力车。 

所谓套牌车实际上是套用其他车的型号,即将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按正常手续办理上牌,后将该车钢印编号、号牌,敲制、悬挂到超标电动自行车上出售,也就是所谓的包上牌一条龙服务,其后果是上牌车与使用车不符,属非法上牌车辆,这种车一旦被交警查获将按无牌无证车实施处罚。而超标车则是指最高时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轮胎宽度等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有的还无脚踏骑行功能,这些车外形与摩托车相似,因此被称为轻摩化、豪华型。超标电动车的安全系数和质量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能通过国家质量安全检测,上路行驶易引发交通事故。

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先了解允许上牌的厂牌型号,消费者可登录天津智能交通网查询本市许可上牌的1000余种电动自行车型号后,再到有资质的销售商家购买,还要按商家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准办证”所列品牌型号核实所买产品是否相符,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及时登记上牌,办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手续免费,但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消费者购买准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后,如销售点可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即可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也可持身份证、准办证、发票就近到区县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驾驶无牌无证、套牌车或是超标车上路,交管部门发现后都将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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