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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动车登记与否引争议 网友称其乱收费

2008/9/12 齐鲁晚报 阅读:3251

电动自行车该不该登记?随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立法进程推进 ,这一问题引起各方广泛争论。赞成方认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便于管理,也可在破获盗抢案件后及时发还车辆。反对方则认为,登记会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和麻烦。

省人大常委会在征求意见和调研中发现,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登记是反应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实行登记可能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和麻烦,建议慎重考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11日的汇报中指出,在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有的群众同意进行登记,但要求降低收费;有的群众认为登记意义不大,且担心收费和增加麻烦。

记者发现,该问题在一些论坛已引起激烈争论,参与讨论者众多。一位网友表示,登记就会收费,此举涉嫌乱收费。有关部门往往是“只收费,不服务”。但也有一些网友赞同登记,一位有过丢车经历的网友说,公安机关破案后,如果登记了失主就能找回自己的车。

法制工作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是“有必要的”。原因是:全国已有20个省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可使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有所区分,分别管理。

但法制工作委员会也指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遵循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在收费上严格规定只一次性收取工本费。因此,在对草案修改时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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