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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电动车限载法规“令行不止”

2006/6/26 衢州日报 阅读:6189

“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从本月1日起,已经实施了近一个月,然而在大街小巷,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超载的现象。

22日中午,在市区三衢路十分钟时间,超载的电动车有8辆,其中两位年轻女士的组合,尤其让人捏了一把汗:坐在后座的女士两手各持一大捧鲜花,包装花束的飘带“张牙舞爪”飞到前面骑车女士的脸上,对方时不时地腾出一只手来扒掉脸上的飘带。

骑着一辆藏青色电动车的王先生认为,法规可以人性化一些,最好小孩和老人都能带。一位姓的吴先生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上下班的时候正好交警交接班,这个时候载人不容易被抓到。

有网友谈到,“买轿车——没钱!也养不起,就买了辆摩托车,可是要戴头盔、要交养路费、要年检……烦!这才买了辆电动自行车,可如今又不准带成人……。”

“电动车实质上还是自行车,它的承重限额与摩托车不能比。”交警部门称,新办法以12周岁为界线是比较科学的,因为电动车载成人容易出现失重、刹车失灵等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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