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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目击电动车停放乱状考验新收费标准

2008/10/9 海南经济报 阅读:3592

7日,海口市物价局发出关于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从11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目前海口市区停车场收费多少,新规出台后,市民的反映又如何呢?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

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不一

记者昨日上午在海秀东路的多家露天停车场了解到,大部分停车场电动车停放费为0.5元/次,部分停车场晚间停车收费达到1元/次。

相比之下,商场、酒店等经营场所停车管理费实行标准差距较大。第一百货商场停车场的保安告诉记者,他们按照0.5元/辆的标准收取电动车停车费,包月20元。而如果市民在鸿运大酒店前停车,无论白天晚上都须交1元/次的停车费,如果过夜则须交2元。

住宅小区由于人员比较固定,基本实行包月收费。国贸花园小区的车辆管理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电动车主一般都办理停车月卡,带脚踩踏电动车20元/月,不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35元/月。

街头露天停车场随意设置

记者发现,在明珠广场、宜欣广场、南亚广场等大型商业城周边的人行道上,均设有不少用白线标记范围的停车场,因市民经常光顾商场购物,这些停车场可谓“生意红火”。

但记者发现,这些停车场没有城管部门设立的临时停车标志,只在地上划着白线以示自己的“势力范围”。记者随后走访了海秀东路、龙华路和解放西路等地段发现,许多临时停车场都占据人行道,行人要么在狭小的过道中艰难穿行,要么干脆被挤到机动车道上。

电动车停放收费不分种类

最新发出的通知中,明确了带脚踩踏电动车和不带脚踩踏电动车的各自收费标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大多数的停车场对电动车的收费都不分种类。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到停车场停车,发现大部分停车场都没有价格明示牌,也不实行分类收费,管理人员收费时从不出示收费凭证。

市民反应:大多表示赞成  细节仍须完善

不少市民对于新规定很赞同,他们都表示,只有实行政府定价,才能达到规范停车场收费的效果。

一些停车场的保安告诉记者,对于新出台的收费标准,他们也持赞同的态度,可在实际收费过程中却很难做到真正的合理,因为一辆车一次只收0.3元,管理人员很难筹集充足的零钱。同时,由于不知道车主什么时间来存车,10分钟内免费停放的规定也难以兑现。

据介绍,停车收费主要分三类,一是市区室内专业停车场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制订,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二是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和影剧院等,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三是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和市区露天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海口市物价局要求,所有停车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以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看管车辆者必须取得停车场所经营资格,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市民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可拨打投诉电话12358。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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