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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市民限电动车还需更多理由

2008/10/21 南方都市报 阅读:3573

一石激起千层浪。12月1日起,佛山将在五区中心城区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消息,经各大媒体披露后引来全城纷纷议论。是否所有的电动车都将面临废弃的命运?佛山会否考虑效仿省外一些城市通过上牌管理来取代一禁了之?车主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本报记者初步梳理各方的疑问和建言,发现对于“限电”,仍未形成统一的舆论观点。佛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昨天表示,对于限制电动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形成详细的方案,接下来还会综合各方的意见反馈进一步完善,并将尽快对各方疑问进行答复。

关键词1 听证

电动车上路不违法限电应听证

昨日,佛山C2000论坛上,网友李大国发帖《针对限电令强烈要求召开听证会!》,该帖引起市民很大反响。昨日佛山市五区中心城区将在12月1日起限行电动车的消息一经发布,接受采访的持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表示“有些突然,此前知道要限摩,还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也要限”,他们不知如何处理自己的电动车,“召开听证会”的建议得到电动车主的支持。

佛山市环保专家、民建佛山市委会副主任罗斌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非机动车在我们这个国家道路上是可以正常行驶的。在佛山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都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他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用途是上班和上学。政府在出台和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前如果能够征求意见和论证,通过听证会的程序来体现民意。

关键词2 一刀切

监管困难就一刀切经不起考问

问题:国家对于“电动车”的规格有过明文规定,佛山限行是否应考虑给合标准电动车豁免权?是否五区中心城区均有必要“限电”?一些特殊人士如残疾人是否也不例外?

陈晓东(佛山市政协委员):电动车早就该禁了。我记得佛山在九十年代曾经禁过一次,后来不了了之。其实无论合不合标准,电动车现在在交通管理方面是一个空白,走机动车道也行,走人行道也行,在安全方面很难监管。

罗斌华:其实电动车与摩托车的最大不同就是它是以电代油的产品,相对而言是环保的,能节约石油资源,符合中国能源政策与国家利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佛山政协委员认为,限行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是应该的,但是一个城市并不能靠限禁某种交通工具来达到维持交通秩序的目的,城市应该包容各种方便市民选择各为互补的交通工具,如果在城市公共交通还不能满足市民出行要求的情况下,限货、限摩、限电动自行车,他认为都是不够理智的。

佛山科技学院道路与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曾小明支持政府一刀切实施限电令。他表示,从佛山市交通长远发展来考虑问题,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国家标准与不符合标准的,都会带来城市交通安全与污染隐患,“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的原理都一样,其电池含有铅等,废旧电池污染都会造成环境问题,佛山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从长远来讲,在五区城区范围内限电我认为是合理的。”

关键词3 上牌

限电也应有个缓冲时间

问题:很多城市都以限定时速、规格等办法管理电动车,佛山是否可以考虑效仿?

陈晓东:这一点我不赞成,禁摩托车都已经提上日程了,还给电动车上牌,这不越搞越回去了嘛。不过,我觉得现在说的限电动车有些地方处理得不是太好,应该有更长一点的缓冲时间,用于改善公共交通,也让使用电动车的市民有足够的时间改用别的交通工具。

罗斌华:我认为,我们不妨学习苏州的经验,采取的办法就是加强管理。为了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增加速度,苏州市在几年前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江苏省经贸委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目录,同时还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也必须按照这个目录进行销售。当前我们能否采取试行方式,对电动车限制新入牌,但对报废的摩托车牌照可以换合格的电动车等来上牌,一方面可以让以后万一需要实行禁摩有个缓冲。在道路的管理上电动车跟限行摩托车一样,参照摩托车限制它行驶,可以在市区对部分时段和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但在其他五区的非城区是可以行走。

关键词4 安全

限电的理由还值得推敲

问题:电动车易被偷电瓶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电动车横冲直撞不守交通规则容易引发事故?

吴小姐(某事业单位行政人员):我的电动车买了才1年多,开到最大也没有摩托车快。当初就是觉得摩托车太重太大太快不安全,才买的电动车。如果说安全,我认为除了走路开什么都不安全,何况有时走路不注意也会出交通事故呢,政府限电的理由还值得推敲。其实只要你自己注意交通规则开慢点是没事的。

曾小明: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是不需经过培训就直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他们的安全意识不高,并不能十分自觉地控制行驶速度与区域,即使是能依照规范行驶在非机动车道,20多公里/小时的速度还是会给自行车与行人带来一定的安全影响。

关键词5 处置

政府应补偿利益受损市民

问题:一旦“限电”,现有的10万辆电动车该如何处置?已落地的电动车主是否可以获得政府补偿?

陈晓东:车主在买车时,政府没有说不得上路。现在一下提出要限制行驶,我个人觉得应该考虑给予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的标准以及是不是所有电动车都给予补偿等问题仍要进一步研究。

曾小明:由政府对现有电动自行车进行“买单收购”是难以操作。佛山电动自行车并不需要注册在案,目前所统计的10万辆数据也仅是估算,如果政府真的实施补偿,而补偿金额可观的话,说不定会涌现出20万辆,这种提议并不可行,市民不应该期待政府有补偿举措,而是可以考虑将其转卖到一些非限行区域。

网言网语

昨日,记者在C2000车辆交易版上看到,有几位网友发帖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转手。

请充分理解中下阶层的苦衷

网友qiangdi:限制电动车是不明智的举措,首先,在技术层面,电动车是环保型的交通工具,没有废气的产生。应加强管理而不应一刀切禁止。说到蓄电池会造成污染,随着蓄电池技术和回收处理技术的进步,蓄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关键问题是要设点统一回收处理。随着国际油价的攀升,全世界都在发展电动汽车,我市有关部门也在进行发展电动汽车的探讨,这一点专家不会不知道。还有,电动车如果集中在深夜充电,可以充分利用低谷负荷,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用电负荷率。

第二,在社会层面,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群大多为社会的中下阶层,占了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他们买不起小汽车,公共交通也不一定能满足其需要,他们使用电动车只是作为代步的工具,对此,管理层应充分理解。

第三,在管理层面,管理的办法是多方面的,例如可以限制其质量和速度,不准走机动车道,对不合格的车辆禁止销售等。因此,只要加强管理,电动车不失为一种环保的交通工具,这样一刀切禁止的方法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更有被认为是行政不作为的表现。

禁电之前请发展好公交

lilyc1129:禁摩,禁电动车之前应该先把民生工作做好,发展好公交车,规划好人行道、自行车道,老百姓自然会支持!

车祸频发建议禁止市民出街

Bobgou:由于城禅区道路交通拥挤,交通事故频发。建议政府在规定时间禁止市民出街,小汽车除外。

禁比管容易但符合群众利益吗

Ilovekite:我没有电动自行车,其实我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应该管,而不是禁。对于管理者而言,要管理,当然要花大量人力、物力,而一个“禁”字则容易得多,但这样是最符合群众利益的吗?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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