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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的惯用伎俩

2008/11/5 牛津管理评论 阅读:3764

·奖牌法

一开始,几乎所有的产品都披上了“省优、部优、国优”的光环,后来最时髦的是“国际金奖”或“最畅销产品”。1993年底,浙江省啤酒业有8家企业宣称自己获得了各种国际性博览会的金奖。一开始,媒体热情报道,视之为无上的荣光,后来竟荣誉泛滥,变成了一则笑谈。黑龙江讷河县啤酒厂是一个只有百余人的小工厂,厂长接到来自马来西亚的“喜报”,被告知获得了“国际饮料博览会金奖”,其条件是:领奖人境外费用2万元,获奖费用1万元,终身大奖2万元,代理费8 000元。明码标价的品牌评选成为公开的秘密。

·明星法

花几万或几十万元请歌星、影星、体育明星操一口带港味的国语信誓旦旦地说:“我只用……”“我只喝……”“我只穿……”如果出不起那一笔明星出场费,也有想出更绝妙的办法的。广东一家运动鞋制造商推出一则广告:一瘦猴青年,穿紧身太空衫,走太空步,在大雾中呼啸,远远看去仿佛迈克尔·杰克逊在代言广告。

·非广告法

在当时的广告界有一个秘诀,“把广告拍得越不像广告,效果越是好”。让普通的消费者来“教育”消费者,成了一种非常流行而有效的“实证广告”。比如在北京找一个“王大力”,在上海找一个“张美丽”,在广州找一个“马小小”,然后用不同的方言,一起替你的产品叫好。一家奶粉企业还曾播出一则广告:一位大牌主持人坐在演播台前,一本正经地宣读,“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某某婴儿奶粉时下正成为风靡全国的新生代产品”——10亿人中有8亿把这则广告当成了新闻联播。

·借牌扬名法

马俊仁的“马家军”很火爆的时候,杭州一家保健品公司当即将“马家军”商标给注册了,然后大打其广告。后来,马俊仁向法院起诉,企业总经理的理由是:我们公司的几位领导不是姓马就是属马,要么长得像匹马,为什么不能叫“马家军”?

·假洋鬼子法

1994年,北京一家调查公司发现,给产品起一个洋品名,将使广告有效率提高4倍。因此它提议,“如果是乡镇企业,更要把厂名也改成中外合资什么的”。这种方法在服装业十分流行,温州、晋江等地的很多企业都把自己的品牌改成拗口的“欧美名字”。更有聪明的人,去欧洲找到一些濒临破产的家族小企业,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其品牌,然后回国内大力炫耀其“百年传承,正宗血统”。

·天方夜谭法

对产品功能的任意夸大成为所有广告的灵感所在。喝了某种果奶,考试就得100分;送出某种品牌的礼盒,就得到一个大项目;系上某品牌的领带,变了心的女友立马回心转意——反正广告本来就是“说不说由我,信不信由你”。

·快速示范法

要在30秒的电视时间里打动消费者,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做示范。比如腹泻者在厕所与卧室之间来回跑,一吃某药片立即见效;比如室内蟑螂成灾,一喷某杀虫剂当即“害虫死光光”——至于药效是否真的如此神速,那就另当别论了。

·夸张法

把手表从飞机上扔下来,用压路机去压席梦思,穿着皮鞋跑马拉松,给木乃伊吃救心丸,拿剃须刀去刮大猩猩的脸……

·稀有原料法

市场上充斥着千奇百怪的商品,比如千年老龟做成的胶囊、天山雪莲制成的冲剂、海底神草酿成的美酒,反正听说过没见过的稀罕物,这回全让大家尝到了。再不济,还可以到化学元素周期表中找一两种偏门的元素,说不定真的出奇制胜了。

当这些广告以铺天盖地之势投放到市场上的时候,对商业促销还缺乏免疫力和判断力的人们一次次地被它们诱惑,市场以一种超出预期的热情投入到这些“天才企业家”们导演的一出出营销大戏中。不过人们没有料想到的是,在后来的若干年里,它也将以几乎同等能量的冷酷,对所有的泡沫和不诚实进行报复。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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