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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三者险甬城遇冷 消费者经销商不愿掏钱

2006/7/6 宁波晚报 阅读:5287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5日电 自6月初面世以来,由人保推出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已在甬实施了一个月时间。由于前来投保的单子只有50多笔,其他保险公司也没有跟进,这个全新的险种正面临着尴尬局面。

  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买单

  目前,光市区内上牌数量就超过22万辆,算上整个大市则接近60万辆。与此同时,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呈直线上升趋势--市区一些交警大队平均每天能接到近20起和电动车有关的事故报警,今年以来发生致人死亡或伤亡事故多起。

  宁波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表示,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群体的经济状况,这类车辆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既无法保障受损害一方的合法利益,肇事一方也难以承受巨额的经济负担,同时还给事故处理部门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同业公会鼓励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市人保江东支公司业务四部经理卢庆方告诉晚报记者,“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获得了中国保监会的批准,赔偿限额单次为2万元,年累计限额为4万元,保险费1年为25元,2年为40元。投保以后,使用者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骑车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

  消费者、经销商都不愿掏腰包

  出了事情保险公司会承担责任,这对于电动车用户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但是事实并非保险公司想像中的那样红火。“一个月了,前来投保的电动车只有50多辆。”卢庆方对此感到有些遗憾。

  和机动车三者险相比,非强制性的电动自行车三者险由消费者自愿购买。大部分车主认为由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伤害多为轻伤事故,没投保三者险的必要。

  消费者不愿买保险公司的账,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也不愿揽这个活。“如果再承担这笔费用,我们只好喝西北风去了。”昨天下午,一位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向记者大吐苦水:现在电动车利润是越来越薄了,好的一辆车赚上一两百块钱,差的甚至只有50元左右。而实际上,许多经销商在促销过程中已经承担了每辆50元的“失窃保险”保费,倘再加上这一笔费用实在难以承受。

  多数保险公司不愿跟进

  记者了解到除人保以外,宁波绝大部分保险公司暂时还没有推出电动车三者险的计划。一些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坦言,电动车三者险保费太低,出险率太高,风险无法控制。

  由于电动车出险频繁,对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个挑战。而从理赔成本来讲,区区千把元的赔付还要通过经销商、厂家等多重环节传递,这对人力、物力来说都是浪费。还有保险公司认为,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与机动车三者险有相似之处,但是前者属于强制投保,而电动车险由消费者“自愿购买”,市场看不太清。

  尽管首次试水就遭遇挫折,但卢庆方表示,仍将在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电动自行车大卖场、主流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增设网点,拓展这项全新的险种。

    (黄剑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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