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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换电瓶造成电动车动能不足

2008/11/7 今晨六点 阅读:6469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王先生的电动车仅行驶了20公里就没电了,可是说明书上写的是能行驶120公里以上。最后在福山消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王先生将车给退了。

几个月前,福山区的王先生在一电动车商场花26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经销商孙某承诺,该车充满电后的续行里程在120公里以上。回家后,王先生就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给电瓶充电,但电动车仅行驶了20公里就不动了,车上的仪表显示电瓶没电了。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与记者一同来到电动车经销处,消协工作人员对王先生的电动车进行查验,发现该车配置的电瓶是14安培的,而说明书上规定的应是17至20安培的。原来孙某暗中将大电瓶换成了小电瓶,使得电动车动能不足。在事实面前,孙某无话可说,当场退还购车款。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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