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揭阳市交警部门介绍,凡是超过国家颁发标准的助力车,都不能作为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从2008年11月23日起,如果继续上路行驶,将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11月6日上午,揭阳市交警支队东山大队在市区青年文化广场举行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交警支队业务科室和东山大队民警就市民最为关心的助力车问题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揭阳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于超标的助力车,要自觉抵制,不买不用;对经营助力车的业主,要坚决不卖超标助力车;如果拥有超标助力车,要自觉在11月23日前自行处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