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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绿色信贷与银行利益不矛盾

2008/11/13 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4113

见习记者 杜文景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去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份被称作绿色信贷的政策已实施了一年多,如何推进其进一步实施,摆到政府部门和银行面前。

  作为去年环保部推出的七大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信贷是进展比较快的一项。其中,银行在环保和控险之间找到了结合点,成为积极的操作者。但是,绿色信贷实施还面临着一些难题。

  如在对两高行业进行环保调控时,银行应如何平衡自身利益?哪些企业该停贷?哪些企业该支持?如何判断企业或项目的环保风险?

  在环境保护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看来,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与其自身利益并不矛盾,除了控制信贷风险,绿色信贷还能给银行带来更多赢利空间。

  绿色信贷获得响应

  《21世纪》:去年7月份,三部门联合推出绿色信贷政策。目前绿色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

  夏光:自从三个部门联合发出文件以后,各大商业银行分别出台了银行内部落实绿色信贷和防控金融风险的文件,并逐步在基层银行贯彻执行。几个大的商业银行总部向基层银行发出通知,贯彻落实绿色信贷的政策,主要是要求严格向企业发放贷款中的环境审核,对那些在环保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要谨慎对它们进行贷款。

  在实施过程中,银行也逐渐认识到环保的意义。一方面,现在银行已经认识到,银行作为企业也负有环保的责任,不应该支持那些环保做得不好的企业;一方面,也是出于金融风险的担心,如果贷款企业由于环保的原因被停产或关闭,会导致贷出去的款收不回来。

  《21世纪》:在绿色信贷政策推广的过程中,是否遇到了阻力?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夏光:还没有听到反映说这项政策遇到了什么阻力,目前最大的问题可能还是政策需要更强的可操作性。现在发的通知只是指导性的,要达到可操作,还需要制定或完善银行内部的落实绿色信贷的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等。

  《21世纪》: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夏光: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国际上一些主要银行提出的实行绿色信贷的赤道原则。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指南。总体上说,要出台各种政策,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使那些落后的产业被淘汰出局,使那些先进的企业得到保护和鼓励,尤其使新兴的绿色的产业得到扶持,得到优先贷款。

  《21世纪》:国外绿色信贷经验可为我国提供何种借鉴?国外绿色信贷是银行自愿发起,我国是政府行政部门主动推动,这之间的差异会对该政策实施产生影响?

  夏光:赤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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