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7时许,赵女士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在银川市新华街一商场附近的存车点,并向看管员索要车牌,看管员称牌子已发完,可3小时后赵女士来取车发现车不见了。赵女士说:“看管员竟然说我没把车存在那儿。”
10月30日19时,肖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在中山北街一小区停车处,当时没要存车牌。等他饭后来取车时发现车不见了,看车人反问他:“你有存车牌吗?”
10月31日,黄女士将自行车存放在银川商城东边的停车点,并向看管员索要车牌,看管员说牌子发完了。等她取车时发现自行车不见了,看管员不承认她今天在此存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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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记者历时1个月暗访了银川市的31处自行车存车点,发现竟无一名看管员在市民存车时主动发牌。当市民索要时,他们的回答大多是:“牌子已发完。”
不给存车牌 赔付风险小
为什么大多数自行车看管员不给存车者发牌呢?据相关人士介绍,看管员之所以不给存车者发牌,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收入与车辆丢失的风险存在严重倒挂。目前,银川市仍执行很多年前制定的存车收费标准,即自行车0.1元;虽然现在很多看管员收0.2元,但一直未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而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看管费是0.5元,一旦在存车点丢失,看管员无力赔付。为了规避赔付的高风险,看管员就不主动给存车者发牌。
据兴庆区城乡市容管理局自行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银川市繁华路段的自行车存放点都在超负荷运转,存车牌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也是看管员不发牌的另一个原因。
市民期盼自行车管理有法可依
据了解,目前银川三区共有近20万辆自行车,主要停放在小区车棚和街头的自行车停放点。小区停放自行车归小区物业部门管理,街头停放自行车归城管自行车管理办公室管理。银川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小区自行车存取问题上,他们还没有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
城管部门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则制定了《看管员规章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存车发牌,凭牌取车。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自行车存取制度并没有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发生了存放自行车丢失而没有车牌的情况,他们只能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只能诉诸法律。但车主没有存车牌,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很小。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王主任表示,制定自行车存取制度应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藩篱,可考虑建立统一的制度,以方便执法,也方便市民。
另外,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建议,可以考虑从存车费里提取相应费用购买保险,以转嫁风险。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合肥市、包头市等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台了《自行车管理办法》,而银川市却缺少相关法规,希望相关部门能加以重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