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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亟待提高

2006/7/10 江苏新闻网 阅读:4997

5月下旬,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江苏检验检疫自行车(昆山)检测中心会同泰州、泰兴、靖江、兴化、姜堰和高邮市工商局,对上述六个城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市场抽查。在抽查的24个批次中,检测出不合格(均为否决项)14批,占总批次的58.33%。

此次抽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产品存在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最高车速超标。因车速超标导致的强制性条款不合格的有13批,占总批次的54%。这些车超过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的20km/h,有的达到25km/h,甚至接近30km/h。过快的车速、巨大的惯性可能导致制动失效,给骑行者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制动性能下降。该项目是关系到行车安全的关键性项目,然而抽查中竟发现有8批不合格。车速过快或整车超重,是导致制动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另外,脚踏行驶能力不合格的有8批,整车质量不合格的有12批。

通过此次抽查,质量问题主要因为:生产集中度不高,竞争无序。电动自行车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由于是新兴产业,有技术的、有开发能力的和缺乏技术的都上马生产电动自行车,导致生产集中度不高,自律性差,竞争无序。市场的无序竞争,企业的低价竞争,大大影响了产品质量。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价格比的理解和要求差异较大,在很大程度上为价廉质次的产品提供了市场。零部件质量问题。零部件市场供大于求,竞争激烈。一些整车企业存在着短期的市场行为,只追求眼前利润,以采购低价格、低档次零部件组装成车来降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部分零部件生产厂家采用改变工艺、缩减工时和消耗,在未采用高强度材质的情况下将车架、车把等管壁变薄等等手法,不惜牺牲产品质量以求降低成本,竞相压价迎合整车厂的需求。企业管理力量薄弱,质量意识差。一些实力较差的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人员素质差,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生产方式落后,技术能力差、没有完善的生产工艺。片面追求产品的款式和品种,一个批次只有几辆或十几辆,造成工艺不稳定。执行标准不力。有的厂家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标准不甚了解,不知道标准的具体内容,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从近几年的检测情况看,电动自行车60%-70%的检测不合格率,反映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总体质量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生产企业应该正确对待电动自行车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把产品做优做强。否则,将会被越来越理性的消费者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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