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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电动车需具备的条件

2008/11/18 义乌新闻网 阅读:11329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电动自行车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36CC以上的电动车必须通过3C论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销售电动车,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销售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电动车。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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