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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整治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2008/11/24 义乌新闻网 阅读:5453

为规范电动车管理、优化和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遏制超标电动车无序蔓延势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11月12日至12月20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剧增,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据统计,今年已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44起,44人受伤,10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受伤、死亡人数增加,安全形势严峻。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重点整治区域为:宾王市场、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南方联、江东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城中路、稠州路、江滨路、江东路、丹溪路、义东路、宾王路、城北路及福田路等主干道。整治前,交警大队联合工商部门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的源头管理。此外,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在城区主要路口和重点执勤岗亭悬挂整治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整治标语,联合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刊(播)有关电动车管理《通告》,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对交通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

在整治处罚阶段,各中队根据辖区内电动车的流量,科学安排勤务,落实岗点执勤警力,建立机动巡查力量,选取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纠违,加大对城区车站、市场、广场等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相对集中区域的严管力度。对涉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交由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做好暂扣电动三轮车来源合法性查证、放行等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取缔一批无牌无证电动车,查处一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路面上电动车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逐步建立健全对电动车的长效管理机制。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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