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违法超速超载的问题,交管部门准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成都市交管局局长向社会公开表示,由于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事故的主要对象,所以下一阶段交通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法规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的行动和措施,我没有什么异议。然而,有几句话还是必须要说。
近年来,在成都市的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方面,行人和自行车遭受到很多不平等的歧视性待遇。前些年搞的“畅通工程”,又是拓宽道路,又是下穿隧道,汽车行驶起来的确是畅通多了,但这个畅通却是以牺牲自行车和行人的畅通为代价的。以横贯城市东西的蜀都大道为例,人行道也就十米来宽,而且很多地段还包括两排行道树在内,所以实际有效可行的宽度还要小。行人和自行车在上面混合行走,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期堵塞相当严重。由于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行驶速度较快,也直接影响到了行人和骑车人的安全。在城市道路管理上也是如此,笔者住家所在的一条几百米长的小街,整个儿成了一条机动车的停车走廊,不仅街面上停,人行道上也停,严重影响到行人和自行车进出畅通。当然,停车绝不是白停的,有关部门派专人在此收取停车费,一条街道俨然已经成为某些部门的一棵摇钱树,而这条街道上的居民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权益上的补偿,哪怕是一块写有“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见谅。”的安民告示牌也没有。
据说咱们成都市号称是中国私人汽车第三城,但汽车再怎么多,跟自行车和行人的数量相比,大概也只是极少数吧。“畅通工程”并没有让绝大所数人出行畅通,反倒使其更加拥堵不堪,加大了安全隐患,如此“畅通工程”,好比是一个跛脚的“残疾工程”。不过这也难怪,没听说近年来流行的一句民谚,叫做“屁股决定脑袋”么?我以为,这个“畅通工程”就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一个典型。因为决策者的屁股大都是坐在什么奥迪、别克上面的,这些屁股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自己的畅通问题。而大多数老百姓的屁股是坐在自行车和“电马儿”上面的,想畅通但却没有话语权,更没有决策权,在道路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当然只有这些没有权力的屁股去互相堵塞“打拥堂”了。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谐社会;八荣八耻。这些口号都是最近一个时期喊得比较响亮的,然而一旦涉及到具体的问题,人们往往看到的却是另外的情形。拿这个城市交通问题来说,无论是从自行车与汽车的数量之比上,还是城市环境的保护措施上,都应该是优先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出行方便,鼓励市民使用更加符合环保的交通工具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也是当今世界很多发达国家所具有的共识。遗憾的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尚不怎么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还相对较低的城市,有些管理者却无视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似乎是以“汽车第三城”为荣,以“自行车第一城”为耻,并且以这种理念来进行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其实质还是在搞形象工程。事实上,这种“重车轻人”的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也并不见得就能提高城市的什么形象,相反还会因为行人和自行车道路空间的狭窄局促,造成一种杂乱无序乱哄哄的落后交通景象,从而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
因此,在我看来,要想真正构建一个和谐交通城市,最大程度地“还道于民”,才是真正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