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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90%电动自行车合格

2008/12/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阅读:5944

近日,陕西省质监局公布的今年三季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类产品合格率为90%。

据悉,此次被检的电动自行车主要在西安地区的经销企业中抽取,共抽查企业40家,样品40个批次。抽检结果显示,36个批次合格,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较今年国家监督抽查该类产品的合格率86.8%高出3.2个百分点。

据陕西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最高车速不合格表现为实测车速超过强制性标准规定的20km/h,个别车速超过30km/h。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辆,为确保骑行者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限定在20km/h以下,如速度过快易发生危险。整车质量不合格表现为实测值大于标准规定40kg,车辆超重不仅浪费电能,减少续行里程,还会影响刹车制动性能。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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