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30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省人大审议通过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后天(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将实行登记上牌制度。
昨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得到消息:因市政府的具体实施细节尚未出台,原定于明年元旦起实行的电动车上牌的计划,预计推迟到明年2月份实施。
权威声音
最快也要等到过完春节
“哪些车可以上牌?怎么缴费?有何具体规定等,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细则,电动车就不能上牌。” 昨日下午,郑州交警支队法制科长张晓威透露,郑州市政府对电动车上牌的草案已经出台,正在继续论证当中。“如果快的话,过完春节,电动车就可以正式实行登记上牌了。”
目前,郑州市拥有电动车近50万辆。今年以来,市区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多达11000起,死亡37人,财产损失114万多元,占总交通事故的60%。由于对电动自行车没有实行登记管理,事故责任人逃逸的情况时有发生,大量被盗车辆案件破获后找不到失主,给警方打击违法犯罪和发还车辆带来很大困难。
“市政府法制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将电动车上牌细则进行细化,以便对电动车的管理更加人性化。”张晓威说。
新闻纵深
校车上不涂字
罚款500元
后天起,学校用来接送小孩的车辆必须涂上校车标志,否则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明年元旦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专门用于接送幼儿园儿童及中小学生的客车,应当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核载人数,在车身前后明显位置喷涂校车字样,并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驾驶校车的驾驶人应当具有3年以上与准驾车型相符的安全驾驶经历。
张晓威说,交警初期执法时会以教育为主,及时提醒那些未按规定执行的司机,但在缓冲期过后,交警将严格执法,对不按规定在车身上涂写校车的,一律按规定罚款500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