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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车收费规定成一纸“空文”?

2009/1/4 海南特区报 阅读:8420

海口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实施两个月未见成效,许多停车场不执行规定电动车停车收费规定成一纸“空文”?

海口市物价局: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热线12358举报

本报讯 去年1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正式实施,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新规实施两个月后,一些停车场还存在乱收费的现象,电动自行车停放该收0.3元或0.4元仍收1元,许多市民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约定俗成”。

一市民称,不少路段目前存在着占用公共场所乱设停车场,而且不按收费标准执行的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出行较为普遍的交通工具,合理收取停车费是大家所共同期待的,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及时遏制乱收费现象,还市民一个放心、合理的存车环境。

海口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停车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以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市民合法权益如受到侵害,可拨打投诉电话12358,他们将“举报一起,处理一起”。

市民反映

很多停车场不按标准收费

“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白天0.3元/次,夜间0.5元/次,但现在海口许多地方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次都收1元!部分车辆看管员擅自涨价,太不像话!”昨日上午,海口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前日中午他到工人影剧院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取他的电动自行车时,停车场的看管员向他索要1元车辆保管费。张先生只肯付0.5元。看管员并不理会张先生,执意要收1元,并说这个价已经收取很长一段时间了,两人发生争执。随后张先生到海府路某大型超市购物,出来时停车场的车辆看管员也向他收1元电动自行车保管费。“我也不在乎这点钱,关键是实在不能接受这种明目张胆的违规!难道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就成了一纸空文吗?凭什么白天放电动自行车收1元,既然物价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应的电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何不能让法规落到实处呢?”张先生感叹地说。

记者昨日在海口街头走访10多位电动自行车车主,他们对停车场违规收费的行为都很无奈。海口市民王先生表示,在电动自行车停车收费规定未出台之前,海口市内许多停车场对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是每次1元。规定出台后,这些停车场依然我行我素。一市民告诉记者,即便现在海口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执行起来也不容易,因为车辆看管员手头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零钱,加上大多数市民已默认了这样的收费标准,基本上不会在乎那几毛钱,往往掏出1块钱就骑车走了。

记者走访

停车场收费乱象丛生

去年1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正式实施,海口市物价局对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是白天0.3元/次,夜间0.5元/次,包月15元/月;不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是白天0.4元/次,夜间0.8元/次,包月20元/月。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分为临时停放和固定性停放。临时性停放计费单位分别为白天(7点至21点)、夜(21点至次日7点),一次性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的只能计费一次,每超过24小时停放增加一次收费。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不准收费。

海口市物价局规定,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0.2元/次,夜间0.4元/次。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0.5元/次,夜间1元/次。海口市物价局要求,所有停车场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标明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法、免费停车时限、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记者昨日走访了海口解放路、海秀路、国贸等部分停车场,这些停车场几乎都没有树立收费标准告示牌或公告,车辆看管员也不按物价局的规定收费,收费大多高出标准。记者对一名车辆看管员说,应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收费。对方很不耐烦地说:“收多少钱由我说了算,你不想放车就快点走。不论是什么类型的电动车,我这里都是每次收1元。”而一些停车场即便设置了收费公示牌,但其收费标准大多是自行车每次0.5元,电动车自行车每次1元,摩托车白天每次1元,均高于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车辆看管员

每月需上交一定的“场地费”

停车场为何屡屡乱涨价违规收费?解放西路百货商场停车场的一名看管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大概有60人轮流看管车辆,谁看管收的停车费就归谁,有的人一个月只能看管半天,我看管的时间最长,但每个月也只有一星期。我们这些看管员基本都来自困难家庭,且每人每月看管车辆的时间这么短,不多收点钱很难维持生活,并且我们每个月还得向街道办事处上交一定的‘场地费’,我们也不容易啊!”记者了解到,在车流量大的停车场,因其收入可观,轮流看管车辆的人也相对较多,最多的达100人。而诸如学校等地的停车场,多采取承包制的方式,即看管员每月上缴一定“租金”。

目前,海口市内的非机动车辆的公共停车场均由各个街道办事处来分管负责,包括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记者从中山路、大同路等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车辆看管员多为下岗职工或来自困难家庭。中山街道办事处王主任表示,办事处按规定每月收取的占道费为每平方米0.4元。“车辆看管员擅自涨价,乱收停车费,你们就不管管吗?”记者问。王主任称,他们只负责将停车场交由看管员看管,至于停车场违规收费的问题应该找物价部门解决。

物价部门

举报一起处理一起

对于停车场违规收费,海口市物价局收费科吴副科长告诉记者,虽然海口市物价局出台了相关规定,但这种违规收费的现象还是很难杜绝。如果市民发现停车场违规收费,可以举报,这将有利于物价部门进行查处。

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区的室内停车场、简易停车棚,必须报经市交通部门批准,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停车场,写字楼配套的停车场和设在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影剧院、邮政代办点等公益性停车场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上下浮动10%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停车场或停车点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实行明码标价。

停车场超标准收费,物价部门查实后,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能查明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款;无法查明违法所得的,将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吴副科长提醒,市民今后如果发现停车场的看管员多收费,请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热线12358,他们将“举报一起,处理一起”。

市民建议

消除收费“乱局”

应拍卖停车场经营权

海口市民王先生认为,既然已经允许停车场进行市场运作,有关职能部门就应当及早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跟进规范。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规范经营。“如果一味地搞承包,‘暗箱操作’,公共停车场乱收停车费的问题将难于解决。”王先生表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运营,虽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所有市民,也是一块极大的“蛋糕”,亟需尽快规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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