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名称:《关于尽快出台我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代表简介:黄以西 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轻摩化”电动车至今未上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上牌,致使车辆无牌、驾驶人无证上路行驶现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大。我省应尽快出台“轻摩化”电动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办理情况>>
2008年9月19日,省政府法制办出台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目前政府部门正在推进《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管理办法涉及到一些很细的问题,比如电动车、电摩今后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提出初衷>>
“电动车已成为城市交通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如不进行管理,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黄以西说,由于当前电动车处于“无管理”状态,已经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
议案提出时,正值福建省道交法实施办法获通过。道交法中虽有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但仍没有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
记者调查>>
每日事故近8成是电摩违规
1月5日晚10时许,福州金山大桥上,一辆电摩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电摩司机至今还躺在空军医院的重症病房内。
一位在福州马路上执勤了13年的民警认为,电摩身份尴尬,走在机动车道上是“弱者”,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又太“蛮横”。“福州市不适合发展电摩。”
据交巡警大队统计,福州目前的电动车数量超过50万辆。每日出警的交通事故中,有近8成是与摩托车、电摩违规行驶有关。而其中,绝大部分是与电摩的违规行驶有关。
电摩将逐步取缔
《征求意见稿》提出,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经相关部门登记后可挂牌上路。而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如“电摩”)今后将无法取得牌照和上路的权利。鉴于许多人已经购买电摩,相关部门将设置一个过渡期,允许已有电摩挂临时牌上路。
至于过渡期的长短,省政府将根据市民提交的意见和专家论证来确定。一旦年限到期,相关部门将逐步取缔电摩。
“当然,政府部门也会从源头抓起,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电摩流入市场。”该人士介绍说,法规出台后,省经贸委对本省生产的和进入我省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布目录,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目录,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
代表回声>>
省政府及时出台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一方面体现了政务公开,另一方面也使方案更加完善。——黄以西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