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家住市区东河阳光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骑的绿源电动车车前轮突然卡死,导致自己摔倒受伤,但电动车经销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反映:
前轮卡住导致受伤
李先生说,2006年9月,他在市区绿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绿源电动车,今年1月10日上午,他骑电动车上班,刚出小区大门,车前轮突然卡住不转了,人飞了出去,左臂受伤,膝盖也蹭去一大块皮。
在李先生家,记者看到李先生左臂打着石膏和绷带。医院诊断书显示,李先生左桡骨小头骨折。
李先生爱人陈女士说,接到丈夫电话后,她赶到现场,发现电动车根本推不动。后来找修车师傅,发现是前轮刹车块断裂,卡住了车轮
修车的董师傅说,刹车块断裂,卡死车轮,是导致李先生摔伤的直接原因。
陈女士说,事发后,她打电话给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一位姓王的经理来了解情况后说,这是易损部件,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介绍,去年6月份,这辆车子曾经出现大梁断裂的险情,当时李先生带着孩子,车子突然从踏板位置断成两段。所幸车速不快,人无大碍。经协调,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更换了大梁,并答应检修其他配件,确保行车安全。
李先生说,出现这样的问题,说明产品本身在质量、设计上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售后服务中心:
刹车块部件不“三包”
泰州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经理王翔说,刹车块部件国家不实行“三包”,对李先生的受伤,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看到,刹车块为两块半圆形,用弹簧连接。王翔说,刹车块外面包着一层胶木,当事人车子刹车块胶木已经磨光,刹车时容易出现弹簧或刹车块断裂的情况。刹车块是易损部件,说明书已经提醒用户定期到维修站检测刹车,同时也注明了刹车块不“三包”。
王翔说,目前国家并没有电动车安装防抱死系统的要求。他们可以看望李先生,但对其受伤不好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不接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协: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
市消协副秘书长黄实益说,商家以国家对刹车块没有“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依据。国家对不少产品没有实行强制性“三包”,但并不代表商家可以拒绝承担安全责任。
黄实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安全权。消费者因为刹车问题受伤,说明产品本身在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者应提供免责证据,证明消费者受伤与产品质量和设计安全无关,否则就应该赔偿消费者损失。
他说,即使电动车超过了商家承诺的“三包”期,但如果因为产品质量不过关、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受伤,商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