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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电动汽车纳入政府采购 每年还有4500万元专项补助

2009/2/17 政府采购信息网 阅读:3766

2012年前,省内用户使用湖南省电动汽车骨干企业生产、在公园、景区内运营的电动车辆和在城市道路运营的电动公交车辆,免征养路费和城市桥梁车辆通行费年票。8日,省发改委透露,省政府已出台相关意见,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湖南省政府表示,湖南省确定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为电动汽车产业骨干企业。为促进电动汽车发展,湖南将加大对这一产业的资金支持,从2008年到2012年,省和株洲、湘潭每年共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电动汽车购置补贴、电动汽车运营补助。

推广电动汽车方面,湖南省将电动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省内各单位要优先采购省产电动汽车。从2008年起,张家界、南岳等省内重点旅游景区的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车辆要逐步推广采用电动汽车,各市、县政府对电动公交车辆的配置、更新要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植。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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