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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仪征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户籍式”管理

2009/2/26 互联网 阅读:5724

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近日会同市综治办、工商局等8部门决定用70天时间对仪征市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实行“户籍式”管理。2月20日启动当天,就登记注册各类电动自行车1389辆。

据了解,买了电动自行车不上牌在当地成为普遍现象。“大走访”活动中,不少市民向公安机关反映电动自行车被盗现象严重,而公安机关也存在案件破获后无法找到失主、发生交通事故难处理的情况。为了使车主放心使用,丢失后能及时找回,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他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公开信,发放提示卡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登记注册的意义,动员和号召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办理牌证。

为确保注册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提高办理率,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他们采取了多条措施。对合格证遗失的,只要在产品公告目录内,准予上牌;对购车发票不规范或无发票的,只要出据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证明,排除盗抢嫌疑的,准予上牌;对户口不在本地,只要能出据一年期以上暂住证明,准予上牌;协调市人保公司,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第三者责任险,每车年缴纳50或100元保费,全年即可获得5至10万的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行车风险,保护车主和第三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在销售点设立47个代办点、出动8辆流动上牌车,使群众不出门、不出村就能领到牌证。路面交警对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劝说教育、警示车主主动办理。

(编辑:中国电车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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