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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规实行 电动车归为机动车临沂市民难接受

2009/3/3 齐鲁晚报 阅读:3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今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要挂牌上路。记者从临沂车管部门获悉,电动车挂牌的细则尚未出台,可能会往后推一段时间实施。

电动车具有轻便快捷、不耗油、无污染等特点,近两年,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可是,电动车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日益增多,加之电动车原材料安全系数低,质量差,发生事故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急需加强管理。

然而,新的问题就产生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部分电动车将变成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得持有驾照,新规实施后是否要考驾照虽然还没有定论,但是不少市民已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王先生称,骑个电动车要交上一两千元学驾驶证,那还不如骑自行车呢?

机动车要交纳保险,电动车挂牌后是否也要缴纳保险费用呢?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市民则直接表示拒绝。市民张先生说:“买辆电动车就图个方便,如果又是办证又要交保险,还不如不骑,太麻烦。”

新规实行后,部分电动车将变成机动车,那么该走哪条道?该怎么管理呢?这个问题让交警部门很头疼。按照国家法规,划归机动车的电动车应在机动车道行驶,这样会进一步增加城市交通的压力,同时,也加大了交警的管理难度。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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