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兴工商分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四看”措施强化监管效果。一看营业执照是否悬挂,有无销售电动自行车经营许可;二看是否悬挂公示牌,公示牌内容是否齐全,对每个商户拍照备查存档(照片为门店照片和产品照片);三看经销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列入允许销售的目录中,对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商户经销的品牌、型号进行详细记录;四看仓库、销售帐目,检查是否有违规销售电动三轮车或燃油助力车的行为。
检查中发现个别商户存在未悬挂营业执照、未及时登记电动自行车监管台帐、未张贴允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不规范经营行为。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