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何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宝岛电动车行买了才一天的电动车就出现了很多问题,次日想换却被拒。
据何女士讲,13日下午,她和丈夫在大北街的宝岛电动车专卖店选了一辆电动车。店方承诺车子没有质量问题,电瓶充满电最远能跑50公里。俩人觉得还行,就以2350元的特价买了这辆电动车,店方给他们开了一张收据。何女士将车骑回家后,却发现电动车的灯不亮,指示表也不转,在电瓶满电的情况下,最多只能跑20公里。他们觉得这与商家的承诺差距很大,次日去找商家更换,却遭到拒绝。
记者就此采访了宝岛电动车专卖店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电动车和其它产品不一样,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慎重,一旦上了路,车轮磨损就不能退换,但店里随时都会为消费者维修。对只开收据一事,她解释说,由于何女士当时购买的是厂家的赞助品,所以不用开正规的发票。
税务部门相关人员则表示,只要消费者花钱购买产品,都应当出具正规发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像电动车一类的产品,如果主要部件没有质量问题是不能退换的;若是商家承诺与产品实际不符,则商家应该给退换。目前,他们已受理了该案件,但需调查核实后才能有定论。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