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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购买使用电动车?

2009/3/26 武汉晚报 阅读:15143

小小电动车,造成事故可不小。昨据交管部门公布,今年以来,我市已经发生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66起,死亡2人,伤79人,平均每起事故都要伤人。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已经占今年全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411起)的16%。

电动车上路,隐患在哪里?

骑电动车上路,目前面临的最大隐患就是,发生事故不受保障。交警强调,现在我市对电动车尚未上牌,应该作为非机动车管理,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现在我市市民骑行的绝大多数都是“时速超标、重量超标、功率超标、不带脚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少人把它骑上机动车道、不按信号灯穿行,这样无视行车规范的情况下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必然要承担责任。

购买使用电动车如何避开“雷区”?

其一,别把摩托车当电动车买。交警提醒,摩托车以燃油作为动力,需要办牌、办证才能上路行驶。

其二,别把电动车当机动车开。无论电动车能开多快,也不能开上机动车道。如果电动车在马路上随意掉头、转弯、超速,造成了事故,骑车人必须承担责任。

其三,买车时最好买保险。今年3月5日,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13大品牌的电动车代理商一起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协议,首次在武汉市推出电动车商业险试点。

电动车上牌标准难定

从2008年10月1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正式施行开始,我市关于给电动车上牌的讨论就一直在进行。昨日,交管部门对电动车上牌一事出言谨慎,原因在于“电动车上牌牵涉到工商、质监、交管等多个部门,而且对于上牌标准的制定还迟迟未能拿出统一意见”。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于给电动车上牌标准有分歧:一种意见提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牌,如此方便管理;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市电动车使用量越来越大,其中绝大多数超标,如果“一刀切”,恐怕市民意见较大,上牌难以推行。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徐瑞泽认为,“上牌标准将直接决定武汉电动车行业的兴衰”,希望我市能出台符合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电动车管理办法。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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