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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电动车上路存隐患 自重超过40公斤

2009/4/24 人民网 阅读:5595

津市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路段行驶,在摩托车行驶范围受限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男士“移爱”电动车,将其作为代步工具。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大港区电动车商家发现,许多男士购车时“偏爱”大型车,而其中不少厂商推出的男士车型则超过了国家对于电动车自重不得超过40公斤的规定。

记者日前在大港区电动车商家较为集中的迎新街采访时,刚好碰到前去购车的市民章先生,选来选去,章先生最终看上了一款很“像”摩托车的电动车。记者试了一下该车的重量,发现双手根本无法抬动,这辆车的重量至少在五十公斤以上。记者走访了沿街近十家电动车商家,发现不少男士车型都存在“体重超标”现象。

记者以国家规定向店主问询,许多店主则表示现在电动车市场的男性消费者大都“偏爱”大型车,要求跑得快、大气、载人方便,40公斤以下的车型很难满足这些需求,因此很多厂家推出的男士车型都超出了这一限制。

大港区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电动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自重须低于40公斤,否则的话不能办理牌照,“超重”车上路要给予罚款。而且“超重”电动车惯性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提醒市民尤其是男士在选购电动车时切勿为了“风度”而盲目购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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