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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动车管理要听民意

2009/5/8 中工网—《工人日报》 阅读:4103

电动车该不该上牌?应该限速多少?针对这类问题,郑州市法制局日前召开《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市民群众、管理部门等12名代表发表看法。

目前,郑州市有70万~80万辆电动车。随着数量的增加,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的数量逐年增加,渐成管理难题。对此,郑州市法制局邀请各方代表座谈,征求意见。

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徐晓慧认为,电动车时速不应该超过20公里,这是国家标准。另外,应该设立一个电动车注册登记范围。哪类车可上牌,哪类车不该上,应该有机动车生产企业和型号目录,并公布于众。否则,群众买车时无法识别。

市民代表朱冠家说:“应该把它们的时速限制在30公里以下,而不是20公里。”

河南省电动车商会会长崔福玲则认为,按照1999年制定的国家标准来制定地方标准,不符合现实。比如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整车重量应不到40公斤,但现实中一个电瓶都十多公斤重。目前,市民所骑的电动自行车中,约九成不达标。如果强制要求这些电动车退出,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造成经济损失。面对这些实际问题,郑州市也应出台符合民意的地方标准。

“过去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应该上牌,如果没有这条将失去人心。”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常志军说,不过,只有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车才能上牌。他说,现在被盗最多的是电动车,平均每周被盗150~180辆。很多车被盗抢后,被重新组装变卖。郑州市政协委员李迎霞认为,很有必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目前,电动车丢失严重,查找破案有困难;还有一些人利用电动车抢夺犯罪,不上牌给公安破案造成很大困难。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电动车从技术层面上讲属非机动车范畴,应以法律为依据。

听取代表们意见后,郑州市法制局负责人表示,现有电动车都有机会上牌,电摩可以不安装脚蹬,但须加装限速装置,达到每小时20公里才予上牌。根据群众的意见,《管理办法》将进行修改。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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